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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企业全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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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地处福建东南沿海,是全国著名侨乡和历史文化名城。改革开放以来,泉州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经济、文化、城市协调发展,2004年地区经济总量达1602.97亿元,比增14.2%,居福建省首位、全国地级市第三。泉州电业局担负着泉州市三市四县四区和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供电任务,直供客户40多万户。企业现拥有110kV以上变电所27座、主变53台,总容量5773MVA;110kV以上送电线路65条,总长度1162.104kM。目前,企业在册职工1120名,固定资产原值28.74亿元,2004年实现全员平均劳动生产率70.6万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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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泉州电业局以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为发展目标,认真落实“三抓一创”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不断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加强企业管理,加快科技进步,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全面发展,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位居全省同行前列,其中“单位电量供电成本”(分别为16.85元/千千瓦时和23.22元/千千瓦时)两年均保持国电系统200多个地市供电企业此项指标的最优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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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年以来,泉州电业局售电量以超过20%的平均增长率高速发展,2002年度实现售电量102.45亿千瓦时,成为福建省仅有、全国少有的售电量达百亿千瓦时的地市级供电企业,2004年售电量达143.19亿千瓦时,比增16.6%,售电量已连续10年位居全省第一。今年预计售电量可达163.94亿千瓦时。今年市日供最高负荷已达303.22万千瓦时,比增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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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该局连续五届保持“福建省文明单位”称号;被省文明委评选为“全省首届最佳信用企业”;连续两届(1998-1999年度、2000-2001年度)保持全国电力系统评选表彰的“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称号,并被评为“国家电网公司首届(2003-2004年度)文明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电力系统文明单位标兵”;1994年,被授予“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2001年,被授予“全国一流供电企业”称号;2003年,该局党委被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至今,该局已连续五届荣获并保持“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连续五届荣获并保持“福建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荣获“全国用户满意服务单位”、“全国电力行业质量效益型先进单位”、2003、2004连续两年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中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福建省纠风工作先进集体”等20多项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2005年,该局被授予“全国企业文化优秀奖”,在全国获此殊荣的35家企业中,该局成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和福建省唯一获奖单位;今年,中央文明委授予该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该局电力工程公司市场开发部被授予“国家电网公司巾帼文明岗”的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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